智慧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文件: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智慧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通知
连政办〔2020〕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和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数字福建发展纲要》的部署,加快推进我县“智慧消防”建设,进一步减少我县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借鉴浙江、江苏等地做法,按照县人大代表及委员倡议,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智智慧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作用
智慧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指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电气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导线温度、电弧、电流、电压和漏电电流)进行不间断的数据跟踪和统计分析,实时发现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线缆温度异常、电弧故障、短路、过载、过(欠)压及漏电等),在一些极端情况下会切断电源,特别是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在对电气线路状态实时监控的同时,使短路点及过载点无危险性火花产生,达到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有效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同时,该服务系统可将发现的火灾安全隐患及时向用电单位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指导用电单位开展治理,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推广使用智慧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从源头上预防电气火灾,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技防,物防建设,强化企业(经营)安全生产硬件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力抓手。
二、主要范围
(一)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二)网吧酒吧、娱乐场所;
(三)养老机构及救助福利机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五)居民住宅小区、“城中村”、木屋毗邻区、幼儿园、文物建筑、老旧住宅、群租房等重点场所
(六)工业企业,重点是木材加工、涉氨、喷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七)医院、学校、银行、文保文旅单位等领域;
(八)地下停车库及其它地下人员密集场所。
三、工作要求
按照“政府倡导推动,企业自主参与,市场主导运作”原则,引导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提升用电单位防控、治理能力,有效防范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科技兴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了解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的功能、特点以及使用的意义,推广使用智慧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好处,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全面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激发推进安全生产技防、物防建设的主动性,提高本质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专人负责。居民住宅小区、“城中村”、木屋毗邻区、老旧住宅、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文物建筑、群租房等重点领域是电气火灾隐患的重中之重,也是“小火亡人”的高发区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特点,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推广使用。
三是强化措施,注重实效。智慧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推广应用是“智慧消防”监管创新,推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内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和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推动社会单位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运营服务机构进行提供服务,选定几个电气火灾隐患较大的单位进行试点,了解其用电管理模式及实际运行情况,对试点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再进行全面推广使用智慧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确保我县消防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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