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安委办部署开展用电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用电安全“八项措施”
东莞市安委办部署开展用电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用电安全“八项措施”
针对近期触电事故多发的情况,6月3日,市安委办印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狠抓用电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深入推进用电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立即开展用电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八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坚决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电缆、地下电缆沟、户外配电柜(室)、信号灯、治安视频监控、路灯、景观灯、广告牌、公交站亭、喷泉、通讯线路配套用电设备等公共设施(场所)和沿街店面商家外接用电设备设施的摸排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私自开挖电缆沟、私接线路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常设安全警示标志规范清晰及自动保护装置安全有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落实整改,确保隐患逐项清零;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现场处理措施;对于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另外,要举办形式多样的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触电事故的警示教育,真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提升全民用电安全意识。
通知强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企业的用电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加强生产活动用电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用电安全“八项措施”:一是各种生产作业场所、厂房车间的电气设计和安装,必须委托有相应设计、承装资质单位承担。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数量满足生产作业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电工人员;使用电气设备作业的人员,未经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和配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上岗。三是移动式用电设备必须按照单机保护要求,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灵敏程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如有失灵立即更换;保险丝烧断或漏电保护开关跳闸时,未查明原因和排除故障,不得恢复送电。四是电气作业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作业时要穿戴工作服,配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高空作业扎好安全带。关键部位要做到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五是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按规定对相应设备做好跨界片连接及接地装置。六是电气人员做好日常巡检和交接班,雷雨天气要加强巡检,每班要对现场临时电源线检查一次;固定电源线路做好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七是电气设备安装、维修作业,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并加装漏电保护装置。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用电要求,要有安全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用电完毕须断电拆除。八是要针对用电安全实际,制定触电、电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变配电室设在地下的还应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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