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制定派出所十九大安保期间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八大举措”
济宁市公安局制定派出所十九大安保期间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八大举措”
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支队提请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下发《全市公安派出所十九大安保期间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八大举措”的通知》,全面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
《通知》要求,一是明确监督范围,落实职责实名制。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和“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接受消防举报、投诉,查处村(居)民住宅区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监管单位、场所“实名制”台账,明确监管责任到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档案齐、责任实。二是量化监督任务,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对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的内容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执法量,每个派出所每月检查单位数不少于90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数不少5起,处罚罚款办理数不少于5起。三是结合夏季检查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活动。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行“楼长”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社区四清及电动车“三集中”行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四是以基层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 “网格化”管理。公安派出所联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积极落实“大网格”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一村一警务助理”警务机制,加强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五是创新工作方法,推广应用新技术。加强辖区火灾形势研判,集中时间实施消防监督检查,集中处罚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提请当地政府统一组织,联合安监办、工商所及村(居)民委员会共同推动整改火灾隐患。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降低火灾风险。六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沟通渠道。坚持所有执法行为全部网上运转,建立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区“两个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要求,交流工作经验,以语音、文字、图片等形式向“九小场所”业主和管理人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火灾警示信息。七是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的指导培训,公安消防大队每季度到辖区派出所开展一次业务指导,每年组织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八是加强定期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市公安局每月对各县市区公安局消防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及时上网公示。消防支队、警务督察支队、治安支队成立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进行督查。对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火灾起数多或者发生有影响火灾的,予以批评通报,对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并与个人及单位评优评先情况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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