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智能运维服务合同(格式模板)
智能运维服务合同(格式)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合同总额: 元(大写: 元整)
服 务 期: 年
服务内容:智能平台建设、清扫、紧固、试验、巡视、应急抢修等
签订日期:2022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保障用电单位电气设备安全、经济的运行,实现用电单位变、配电室少人值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列»、«供电营业规则»、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颁发的京管办发
【2021】253 号文件关于配电室智能化改造及运维指导意见、北京市地方标准DBIIT 527-2021 号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和北京市供变电设施维护维修管理处文件等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实行变、配电室智能运维服务工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项目地点:
第三条 基本情况
一、用电性质:
二、用电容量:
三、用电地址:
四、甲方对接负责人: 职务: 电话:
五、乙方对接负责人: 职务: 电话:
第四条 乙方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高低压总配电室 座、包含分界室至总配、总配与低压配电室之间电缆、配电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含低压柜低压端子)。
二、服务内容
(一)根据 DB11/T 527-2021《北京市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在甲方现有配电系统基础上,搭建配电智能化平台(按照运维平台建设合同约定期限完成)。
2.提供配电智能化线上、线下运维服务。
3.提供智能运维操作队服务(配电室的设备操作与维护、隐患排查与消除、巡视、抢修等工作)。
4. 按照运维平台建设合同约定期限完成。
5.提供备品备件;高压安全工具检测与配置(定期);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定期);高、低压设备清扫与紧固检修(每年)。
6.定期对配电智能平台进行巡视与检修。
(二)供配电智能运维说明
在上述配电室建立一套可以对高压系统、低压系统用电设备进行运行数据监测和异常运行状态报警功能的智能电力监测系统,实现上述配电室用电情况与安全运行以及现场与后备应急抢修信息联动的综合管理。
(三)线上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
1 | 系统搭建 | 配电室智能运维监控平台的搭建:录入设备台账、绘制模拟图版、 安装监控采集装置、安装数据传输设备、系统后台调试。 |
2 | 24小时监控服务 | 智维监控中心执行 365*24 小时远程值班,如发生监测范围内断路器动作、温度、负荷越限等异常情况,监控中心将发出报警信号,由值班员通知甲方指定人员。 |
3 | 运行记录 | 智维监控系统将自动记录和存储配电室监测范围内的高、低 压设备、变压器、环境温湿度各项运行数据,记录事故、异 常操作等各项事件,按月生成报表。 |
4 | 实时推送预警及报警信息 | 如遇甲方电力系统出现异常,乙方可立即通知甲方指定的相 关负责人,监控平台会自动推送报警信息;由甲方运维电工 进行故障排查,以减少事故发生及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
5 | 提供《月度运行报告》 | 由电力专家提供设备缺陷报告和消缺方案,定期向用户提供 《配电室月度运行报告》。 |
6 | 远程浏览 | 为甲方提供授权的用户名,甲方负责人可在自己的终端设备 登陆到监控中心 WEB 服务器,查询本配电室的实时运行画面 及各项历史数据。 |
7 | 系统升级 | 享受本系统每年的免费升级。 |
(四)线下服务内容
第五条 服务期限
委托智能运维服务期限为 1 年,自 2022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总价:大写(含税) ,小写: ¥元,费用明细详见附件 1:配电室智能运维费用明细表。
第七条 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上半年度费用 ¥元,大写金额: 。下半年费用在服务合同期满一个月内支付。
第八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监督乙方智能运维监测服务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服务态度提出意见、建议。
(二)乙方应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进行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同时甲方应为乙方的现场施工提供条件,并依据乙方合理的要求进行停电或倒闸操作。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停电施工,导致工期延误应顺延工期。
(三)运行过程中,甲方应指定一名负责人员,以便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发现问题后能够第一时间与现场人员进行核实,负责人员更换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到乙方。
(四)服务期内,为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如甲方需要停电或检修配电室设备等工作需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提前做出准备工作(注:应急抢修除外)。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内容提供服务。
(二)乙方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智能运维监测设备安装。
(四)向甲方开具合同约定金额的增值税专用服务发票。
(五)乙方在服务期间,按照合同约定监测甲方设备运行,如现场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安排人员对设备进行操作。
(六)乙方必须给进行本项目工作的公司员工,购买相关人身安全保险。
(七)乙方项目人员须根据国家、行业等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做到持证上岗。 6
(八)乙方项目人员应遵守国家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
(九)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财物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以下因素:战争、暴动、或叛乱、严重火灾、地震、洪水、台风等甲乙双方不可控制的事件。如果本合同签订后发生不可抗力并妨碍了该合同的执行,甲乙双方可免于承担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责任。甲、乙方应积极采取措
施避免或减小损失的扩大。
第十条 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应对对方提供的技术和商务资料、价格等相关信息对外保密,除非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自行使用或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应按合同支付费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按未付款部分的 0.1%/天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供智能运维监测服务工作,若迟延履行的,每迟延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智能运维监测服务工作并拆除智能运维硬件设备,甲方赔付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
六、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智能运维监测服务合同,智能运维硬件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赔付甲方合同款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七、除非双方协商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其他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项目转托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不得擅自更换运维人员,否则,甲方按每人、每次 1 万元罚款。
三、因乙方没有按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须严格执行北京市与商场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如因乙方隐瞒项目人员身体情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不在进行合作,乙方搭建的配电智能化管理平台设备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且乙方须无偿持续为甲方升级配电智能化管理平
台,以满足学校的今后正常运维需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无
附件:智能运维费用明细表、运维成员名单(包括岗位、联系电话)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邮编: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邮编: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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